個人觀點,僅供參考
第一條 目的
1.1 準確有效掌握庫存金額數據,衡量存貨金額與銷貨金額對比,綜合盤算物流運轉狀況。
1.2 準確庫存數量,讓庫存實物可以作為【生產任務單】齊套的依據。
1.3 確認庫存差異來源,發現倉儲管理的不足之處。
第二條 范圍
本規定適用之范圍:“寧波龍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寧波宇興電子有限公司”倉儲物流中心。
第三條【盈虧調整單】
3.1 【盈虧調整單】格式
3.2 【盈虧調整單】一式三聯,其中:第一聯(白)倉庫賬務員、第二聯(紅)財務、第三聯(黃)PMC或物控員分別保存。
第四條 盤點類型、范圍、周期及方式
4.1 年度盤點和日常盤點及范圍。
年度盤點時,由財務部主導,盤點倉庫(材料倉、半成品倉、成品倉、不良品倉、報廢倉等)、加工事業部(在制品)、委外加工廠(在制品)的盤點。
日常盤點時,有倉庫主導,盤點倉庫所屬的材料倉、半成品倉、成品倉、不良品倉、報廢倉等。并依據要求,加盤輔料倉、行政倉等。
4.2 日常盤點分為分倉循環盤點、倉庫月度盤點。
分倉循環盤點由材料倉管組長主導,每日循環盤點固定品號(如:20品號/日)盤點。
倉庫月度盤點由倉庫經理主導,可以一個月、三個為周期盤點。月度盤點時,可以選擇重點品號(發料頻率高的80%部分)盤點。
盤點異常時,由倉庫經理上報【盤盈(虧)調整單】,經過財務部、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,調整ERP數據。
第四條 盤點作業流程
第五條 盤點作業指導書
5.1 日循環盤點作業
倉庫組長對本組每名倉管員所管物料筆數進行日(日20筆)循環盤點規劃;
材料倉管員日循環盤點時在物料卡上注明盤點日期、數量、盤點人;
材料倉管員按照日循環盤點物料分配規定,將自己日循環盤點數據及時上交材料倉管組長;
材料倉管組長審核日循環盤點數據是否異常,發現異常時,及時填寫【盈虧調整單】遞交倉庫經理。倉庫經理在2日內將【盈虧調整單】由財務、主管副總經理簽署后,調整ERP數據,保證實物、卡、ERP數據的一致和準確。
盤點記錄時應利用顏色管理(用紅色筆記錄),以便物料管理。
5.2 年中、年終盤點作業指導書
5.2.1 盤點準備
倉庫經理應協助公司主導盤點相關人員,做好相關“盤點系統數據凍結、盤點量、治具”等工作準備。
倉庫部將盤點日前單據全部審核,以便保持ERP數據的靜止。
倉庫要求相關部門、供應商在盤點日期間停止送收貨。盤點日送到的貨物進行暫存,確保ERP數據靜止。
倉庫經理組織倉庫人員對物料進行分區擺放:以①產成品區、②自制半成品區、③原材料區(包括:電子料、結構件、包裝料)、④不良品區、⑤化學品區、⑥返修品區、⑦輔料區、⑧行政物料區備查。
5.2.2 盤點作業
倉庫經理先對進行組織分工:對存貨8大區域各指派1人擔任組長并配置相應的盤點人員(根據物料品號多少、數量多少配置盤點人員)。同時任命復盤組長和人員。確定復盤方案(復盤品號選擇方法、復盤分工)。
倉庫經理將初盤數據從ERP系統中導出數據,打印成《盤點單》交財務部確認。
財務盤點主導人員,指揮盤點人員按已經分組的盤點人員,對各組對應的盤點實物進行逐一盤點。
盤點小組逐一盤點并將盤點數據記錄于盤點表中。盤點數據必須記錄清晰,記錄于盤點表的相應行次中。
財務主導人員根據復盤方案進行復盤。一般復盤品號數為總品號數的50%。復盤數據記錄于復盤表中。
初盤、復盤差錯率高于1%時,倉庫經理應組織相關人員對該區進行重新盤點,確保盤點數據與實物的一一對應。
5.2.3 盤點盈虧調整作業
倉庫經理將已經財務、主管副總經理審核《盈虧調整單》錄入ERP系統。ERP系統轉換為【盤虧調整單】,及時調整ERP數據,保證ERP數據、卡、實物的一一對應。
5.2.4 倉庫經理《庫存盤點匯總表》和差異原因確認后,進行倉庫管理相關流程、作業的改善,逐步改善倉庫的管理工作。
5.3 盤點其他規定
5.3.1盤點工作規定每月進行一次日循環匯總的抽盤工作,時間為月末最后2天。頭天晚上8時開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盤和復盤工作,下午進行抽盤工作。
5.3.2 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,庫位數據、單位必須規范統一;品號、品名、規格必須明確;數量一定是實物數量,真實準確;絕對不允許重盤和漏盤。由于人為過失造成盤點數據不真實,責任人要負過失責任。
5.3.3 對于盤點結果發現屬于實物責任人不按品號、品名、規格要求收發及保管物料造成損失,實物責任人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。